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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长沙讯 “爸爸犯了错,爸爸会回来的。”庭审结束后,一位母亲抱着3岁的女儿走上前来。看着戴着手铐的丈夫,她用纸巾擦着眼泪,情绪失控。怀中的女儿紧紧搂着妈妈的脖子,为妈妈拭去泪水。这是近日发生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一幕。37岁的被告人欧某,见了久未谋面的妻子和女儿,后悔、自责,种种情绪交织,泪洒现场。因为贩毒,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经过法庭许可后,欧某来到了女儿的身边,女儿轻轻亲吻了他的脸庞后,不舍地后退,转身离开。
在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12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李某航、彭某、游某等13名被告人因涉毒品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欧某就是当天集中宣判的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
2020年4月,吸毒人员史某宁欲从欧某处购买毒品。欧某花450元向其上线唐某红购买毒品,随即以500元的价格贩卖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1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给吸毒人员史某宁。欧某非法获利5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欧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月21日下午,刑事审判庭法官杨惠、郭建军及法官助理张静来到长沙市芙蓉区西湖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中,他们向社区居民介绍了什么是毒品以及毒品的特征、种类,通过多媒体播放禁毒宣传短片的形式,深刻阐述了吸毒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危害,告诫居民朋友们,违法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将毒品伪装成“零食”“饮料”,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以此提高大家对毒品的警觉性。他们还向居民们介绍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途径、奖励办法等,鼓励大家积极举报涉毒线索,坚决与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近年来,芙蓉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2022年以来,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件145人。
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章家怡 通讯员 孙红梅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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